Published in CUP Magazine, vol 130, Nov 12
相對心理
數年前美國一個實驗,在某大學一些公共雪櫃放了六罐汽水,另一些雪櫃放了六張1元美鈔,汽水在七十二小時之內全部消失,美鈔原封不動,你說奇怪不奇怪?這裏隱藏一個有趣的心理現象。
你認為特區政府高官僭建和騙取租屋津貼很可惡嗎?那麼,若然他們在店舖盜竊,或於旅遊區當扒手,相比之下,僭建和騙租屋津貼會否變得較為容易接受?僭建是在政府不知情下擴大家居面積,交少了差餉,可視為逃稅,從庫房「偷」走了一些稅款;騙租屋津貼令政府多了開支,也可視為「偷」了一些公帑;但店舖盜竊可能只是偷一支十幾元的原子筆,扒手的得益亦有數得計。橫看豎看,店舖盜竊或當扒手造成的金錢傷害,遠不及僭建和騙津貼對庫房的金錢傷害,前者傷害私人荷包,後者傷害公共荷包,為什麼前者嚴重,後者沒那麼嚴重?
也許偷錢方法愈間接,狡辯空間就愈大,不單對別人狡辯,還是對自己狡辯。當然,四項罪行一樣嚴重,一樣罪無可恕,一樣是缺乏誠信的鐵證,但平心而論,你寧願自己的兒子僭建、騙租屋津貼,還是店舖盜竊、當扒手?
再說 政府工福利優厚,騙取福利在操作上及心理上都容易過偷錢。俗語雲「多隻香爐多隻鬼」,多一樣福利便多一條法律罅,多一方呎地方便多一方呎潛在僭建空間。政府接二連三的道德醜聞,難道算是活該?
雙重標準
法國作家巴爾紮克有句名言:每一筆財富背後,都隱藏著一樁罪行。 (Behind every fortune, there lies a crime.)但就算此話當真那又怎樣?
許多在資本市場出沒的人士,一方面拒絕關心自己經商投資活動的道德正當性,另一方面,又極力抱怨商場與資本市場不講道德。商人只是追求利潤,而投資者是在追逐別人的利潤。資者所賺到的難道不是別人虧的錢嗎?買賣股票的人沒有介入生產,沒有創造價值,卻獲利豐厚,這樣的投資在道德上正當嗎?難道投資,在道德上是不正當的事業?
其實營商為求利潤不擇手段,也可看成最正當的東西。因為如果沒有利潤,不給勞動者支付工資,就不會有勞工;不給銀行支付利息,就不會有銀行;如果沒有利潤支付給投資者,現在又怎會有個資產泡沫,為大家帶來虛假繁榮,令財富水漲船高,失業率低企,個個紙上富貴?
價值投資者利用別人的錯誤來賺錢也是非常正當的。難道在網球比賽中,費德拿從對手的非受迫性失誤中得分是不道德的吧?其次,投資者利用對手的錯誤,可以防止錯誤的蔓延,從而對市場起到一定的校正作用。這樣的行為,是十分道德的,應該受到鼓勵的。由此路進,損人利己而得來的財富都變得有道德。
投資者一方面要求政府打壓商銀霸權的活動,另一方面又想商銀業務(繼而投資市場)興旺;從商的一方面是對經商成就的負罪感,一方面又刻意炫耀自己的財富;平民一方面認為無商不姦,排富仇富,另一方面又對財富極端嚮往。這就是香港一成不變的奇怪局面。
Friday, 19 October 20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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