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, 13 August 2011

IPO的背后

Published in ECONOMY SHANGHAI & HONGKONG, issue no.10 of 2011




表面风光,背后怆丧

内地公司的IPO项目多不胜数,香港的投资银行客似云来,忙得不亦乐乎。但其实很多从事企业融资部门的行家,都非常讨厌IPO业务。因为作为保荐人,他们必需一边与其他中介机构(例如律师、会计师及评估师等)厘清各类审查及评估,另一边又要跟港交所连番蜗角斗争,实是繁复又沉闷至极。同时由于投行通常也有好几个IPO项目同步进行,而每个项目也要赶及在年结前完成上市程序,所以由拟上市公司签定保荐人起的六至九个月里,总是忙得席不暇暖,通宵工作可谓常事。

接着,他们便得绞尽脑汁设法「筹旗」,简单来说就是筹钱。在公司进行正式招股前,他们的职责是陪同公司管理层到处进行Road Show,即「路演」。他们需要在两星期内环游世界,不断与各地主要投资者见面,向他们推介这家公司的股票,行内称之为Book-building,亦即港人常说的「围飞」。换言之,他们每天的生活就是无尽的堵车、时差和推销工作。然后,他们需要落实投资者打算认购的数量,亦即找投资者「落飞」。如果投资者反应热烈,传媒便会把这只股票列为「超额认购」;但若然围飞不足,又或突然出现什么大问题导致「抽飞潮」,这间公司便无法如期上市了。到期时,投行如何向客户交代是好?就IPO律师来说,这更是戳着痛处,因为上市计划一旦被搁下来,客户便有拖欠律师费的借口!

走得快,好世界!

所以,中介人明知以眼前的市况,某些项目根本无法如期上市,但他们也会硬做。因为一棵树倒了还有整个森林,只要他们侥幸博得市场出现一个反弹,再趁势力推其中几只新股,他们便能利用这短暂的窗口赚取暴利兼且全身而退。管他一上市即跌穿招股价,然后董事再集体跳船,反正负责「包底」的承销商亦有成千上万个合法的理由脱身,最后拿着残货的,就只有后知后觉的一众散户。
何以小散户总是后知后觉?皆因通常由派招股书到截票日期只得短短三日半时间,一般散户要及时将全书读完实有难度。即使读了,亦可能会中招,因为公司利用数据巧言令色的情况源远流长,现下更有公司干脆把每股盈利报大数十倍,令市盈率大幅降低变成价廉物美的「笋盘」,直至招股截止前一两天才让正确消息流出市面,杀散户一个措手不及。

毕竟,如高鑫零售及龙翔集团等公司,其招股反应还是不错,证明股票虽有潜力,但管理层也可以是贼子。其后小散户若亏了钱,就只好自认倒霉,因为任谁买卖股票的,都知道「股票价格可升可跌」。其实人生一切均如此,正所谓声明在先,愿者上钓,岂能怨天尤人?

聪明一世,天真一时

拟上市公司聘请专业中介机构的费用,至少要一千万港元,(另加包销费用,约为筹资额的2.5%至4%,)筹资额愈高,费用便愈高,所以编撰招股章程时,写得越是吸引投资者就越好。例如主席背景介绍便可写上十行字!市场策略离不开1+1=3的「协同作用」等潮语,盈利预期更可大写,反正只是预期,错了无妨

但与此同时,招股书内必须附有如「本公司将来未必能够维持增长」 、「本公司的企业发展策略未必会成功」、「我们投入的研发资源,不保证能推出可获商业成功的新产品」、「本公司的保险未必足以弥补所有损失」等「风险因素」及「免责声明」。不少在商界叱咤风云的大老总也可以好天真,他们对公司前景踌躇满志,听见这些形同诅咒的声明则嗤之以鼻,只觉律师把公司写得一文不值,要找人理论、发牢骚、甚至骂娘。

IPO律师的责任是什么?就是保障客户的利益。而那些「风险因素」及「免责声明」都是律师想出来的招数以保障公司,以便万一出了问题可作抗辩的理由,此属市场惯例。虽然写的风险声明越多,看来就越不吸引,但这根本与信心无关,何必大惊小怪?昙花一现的股票比比皆是,客户期望从市场吸纳的资金数量可能未能达标,但这可是中介人的错?试想某君本欲娶妻,找裁缝做好了礼服,但女的却不肯下嫁,裁缝便有罪吗?那个男的又能否一毛钱也不付裁缝?他何不检讨自己不受欢迎的基本原因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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