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ublished in ECONOMY SHANGHAI & HONGKONG, issue no.10 of 2011
表面风光,背后怆丧
内地公司的IPO项目多不胜数,香港的投资银行客似云来,忙得不亦乐乎。但其实很多从事企业融资部门的行家,都非常讨厌IPO业务。因为作为保荐人,他们必需一边与其他中介机构(例如律师、会计师及评估师等)厘清各类审查及评估,另一边又要跟港交所连番蜗角斗争,实是繁复又沉闷至极。同时由于投行通常也有好几个IPO项目同步进行,而每个项目也要赶及在年结前完成上市程序,所以由拟上市公司签定保荐人起的六至九个月里,总是忙得席不暇暖,通宵工作可谓常事。
接着,他们便得绞尽脑汁设法「筹旗」,简单来说就是筹钱。在公司进行正式招股前,他们的职责是陪同公司管理层到处进行Road Show,即「路演」。他们需要在两星期内环游世界,不断与各地主要投资者见面,向他们推介这家公司的股票,行内称之为Book-building,亦即港人常说的「围飞」。换言之,他们每天的生活就是无尽的堵车、时差和推销工作。然后,他们需要落实投资者打算认购的数量,亦即找投资者「落飞」。如果投资者反应热烈,传媒便会把这只股票列为「超额认购」;但若然围飞不足,又或突然出现什么大问题导致「抽飞潮」,这间公司便无法如期上市了。到期时,投行如何向客户交代是好?就IPO律师来说,这更是戳着痛处,因为上市计划一旦被搁下来,客户便有拖欠律师费的借口!
走得快,好世界!
所以,中介人明知以眼前的市况,某些项目根本无法如期上市,但他们也会硬做。因为一棵树倒了还有整个森林,只要他们侥幸博得市场出现一个反弹,再趁势力推其中几只新股,他们便能利用这短暂的窗口赚取暴利兼且全身而退。管他一上市即跌穿招股价,然后董事再集体跳船,反正负责「包底」的承销商亦有成千上万个合法的理由脱身,最后拿着残货的,就只有后知后觉的一众散户。
何以小散户总是后知后觉?皆因通常由派招股书到截票日期只得短短三日半时间,一般散户要及时将全书读完实有难度。即使读了,亦可能会中招,因为公司利用数据巧言令色的情况源远流长,现下更有公司干脆把每股盈利报大数十倍,令市盈率大幅降低变成价廉物美的「笋盘」,直至招股截止前一两天才让正确消息流出市面,杀散户一个措手不及。
毕竟,如高鑫零售及龙翔集团等公司,其招股反应还是不错,证明股票虽有潜力,但管理层也可以是贼子。其后小散户若亏了钱,就只好自认倒霉,因为任谁买卖股票的,都知道「股票价格可升可跌」。其实人生一切均如此,正所谓声明在先,愿者上钓,岂能怨天尤人?
聪明一世,天真一时
拟上市公司聘请专业中介机构的费用,至少要一千万港元,(另加包销费用,约为筹资额的2.5%至4%,)筹资额愈高,费用便愈高,所以编撰招股章程时,写得越是吸引投资者就越好。例如主席背景介绍便可写上十行字!市场策略离不开1+1=3的「协同作用」等潮语,盈利预期更可大写,反正只是预期,错了无妨
但与此同时,招股书内必须附有如「本公司将来未必能够维持增长」 、「本公司的企业发展策略未必会成功」、「我们投入的研发资源,不保证能推出可获商业成功的新产品」、「本公司的保险未必足以弥补所有损失」等「风险因素」及「免责声明」。不少在商界叱咤风云的大老总也可以好天真,他们对公司前景踌躇满志,听见这些形同诅咒的声明则嗤之以鼻,只觉律师把公司写得一文不值,要找人理论、发牢骚、甚至骂娘。
IPO律师的责任是什么?就是保障客户的利益。而那些「风险因素」及「免责声明」都是律师想出来的招数以保障公司,以便万一出了问题可作抗辩的理由,此属市场惯例。虽然写的风险声明越多,看来就越不吸引,但这根本与信心无关,何必大惊小怪?昙花一现的股票比比皆是,客户期望从市场吸纳的资金数量可能未能达标,但这可是中介人的错?试想某君本欲娶妻,找裁缝做好了礼服,但女的却不肯下嫁,裁缝便有罪吗?那个男的又能否一毛钱也不付裁缝?他何不检讨自己不受欢迎的基本原因?
Saturday, 13 August 2011
焦股
Published in CUP Magazine, vol 116, Sept 11
祖國同胞的鈔票多得快可填滿宇宙的黑洞。中國企業爭相在港上市,正是企圖賺取更多鈔票去填滿更多的黑洞。假如2012年便是世界末日,律師行依然會於地獄裏跟港交所苦苦糾纏,投行依然會不停推動新項目,2013年的中國企業依然會在地獄上市,而投資者亦只能在燒得國旗般紅的獄火裡掙扎。
表面風光
內地公司的IPO項目多不勝數,香港的投資銀行客似雲來,但其實很多從事企業融資部門的行家,都非常討厭IPO業務。因為他們需要一邊跟律師及會計師釐清各類問題,另一邊跟港交所連番蝸角鬥爭,實是繁複又沈悶至極。同時由於投行通常也有好幾個IPO項目同步進行,而每個項目也要趕及在年結前完成上市程序,所以總是忙得席不暇暖,斷六親既不用說,通宵工作可謂常事。接著他們需要在兩星期內環遊世界進行路演,每天就是無盡的堵車,時差和推銷工作。若然圍飛不足,他們便得絞盡腦汁設法籌旗,讓公司順利如期上市,否則可能見財化水。
對於IPO律師來說最閉翳的,就是上市計劃一旦被擱下來,客戶以至投行便有拖欠律師費的藉口,胎死腹中的就等於白做。要明白即使是律師行的合夥人,也有需要跑數的時候。皆因公司每年給你一塊錢,你最少要替公司賺回四塊錢。以月薪六萬港元計算,一人便得每年賺回三百萬港元。雖然三百萬在今時今日已不算什麼,但執筆時市況無氣無力,就連IPO市場也淡靜下來了,要跑三百萬的數談何容易?要知道我們談的是港元,而不是冥通銀行的鈔票。畢竟當律師這行,本來就是不人道的。
手民之誤?
至於擬上市公司的招股書,通常由派書到截票只得短短三日半時間,一般散戶那有興致徹夜不休寒窗苦讀?頂多是問問證券行經紀的意見而已。而且即使你有閒情讀完整本招股書,亦可能會中招。因為撰寫招股書時利用數據,試圖巧言令色的情況源遠流長,現在更有公司乾脆把每股盈利報大數十倍,令市盈率大幅降低變成「筍盤」,直至招股截止前一兩天才讓正確消息流出市面,殺散戶一個措手不及。畢竟,如高鑫零售及龍翔集團等公司,其招股反應還是不錯,證明股票雖有潛力,但管理層也可以是賊子。
有說招股有承銷商包底,散戶不用擔心甚麼。須知道投行若想脫身,有成千上萬個合法的理由!而且投行只需要一個短暫的窗口,便可賺取暴利兼且全身而退,管他一上市即跌穿招股價,然後董事再集體跳船,因為最後拿著殘貨的,就只有後知後覺的一眾散戶。
所以律師及投行撰寫的招股書內,必能找到如「我們以往實現了高速增長,但將來未必能夠維持增長」 、「本公司的企業發展策略未必會成功」、「我們投入的研發資源,不保證能推出可獲商業成功的新產品」、「本公司的保險未必足以彌補所有損失」等字句。這些形同詛咒的「風險因素」及「免責聲明」,教人讀後只覺這間公司一文不值,早應倒閉,仿佛告誡人們別受騙上當。為何公司要重金禮聘別人來倒自己的米?有如「股票價格可升可跌」等勸喻,這些都是金融市場裡常聽到的廢話,目的是保障公司,而不是投資者。正所謂聲明在先,願者上釣,只有「祈福黨」和「種金黨」才會「包生仔」,否則倒不如試試「戒賭熱線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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